存量房贷利率转换3月1日启动!哪种利率方式更划算?

咚咚找房,楼市大事 2020-03-02 07:05 阅读 1000+

  近日,多家银行发布了关于存量房贷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也就是计价方式要转换为“LPR+点数”或者固定利率模式。

  办理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

  从多家银行的公告通知了解到,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均需进行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选择不转换。

  转换规则如何?

  各家的转换规划和渠道(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短信银行、贷款服务行等)都可通过各家银行咨询。

  如工商银行发布的转换规划为:

  (一)定价基准。经银行与客户协商一致实施定价基准转换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加点数值及利率水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上一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参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进行定价基准转换;其中,存在分次提款、循环情形的,对尚未提款的部分,转换后的当期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转换前利率。

  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三)重定价方式。定价基准转换的同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此前,央行曾宣布,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开始转换为LPR!

  来源:央行官网

  自3月1日起:

  1、存量房贷,在2020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2、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

  3、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4、商业房贷“重新定价”最短周期为1年。(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商业房贷可以选择固定利率。(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年初的疫情之下,在信贷投放高峰期,央行投放大额流动性,此时LPR下降,将直接影响3月“存量房贷”的利率紧跟下降,加上春节后现金回流银行体系,推高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有利于疫情之期间降成本、稳增长。

  2月20日,央行发布的最新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75%,前期为4.8%,房贷利率下调5个基点。按照利率大概率下行的趋势,逐年也能省一笔钱。

  5年期LPR下调 贷款100万省10864元

  最新LPR报价中,5年期以上LPR为4.75%,较上次再下调5个基点。因5年以上贷款大部分是房贷,其利率下调颇受市场关注。

  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影响最大的政策是房贷利率政策,而一年期LPR主要是企业贷款成本,5年期LPR基本代表了房贷利率的走势,5年期LPR的降低,代表了房贷利率的下调也将成为趋势。

  从上次5年期首降,到这次再下调,未来不排除还有继续降低的趋势。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疫情好转后,或刺激刚需置业者的入市。

  尽管利息不多,但有助于提身置业者的信息。大概算一下5个点的房贷利率变化,贷款100万30年期,月供减少30元左右,大约30年内整体利息少支出10864元。

  图源:大伟看楼市

  但不同城市之间,房贷的利率差距巨大:全国房贷利率执行严重不均衡,从不同城市看,上海不论是不是恢复之前,依然首套房贷款有一定折扣,从银行成本角度看,上海能够执行基准优惠,而其他城市基准上浮,与房地产调控无关。每贷款100万,上海的购房者30年周期内,比北京少还利息16万。而如果对比三四线城市最高的上浮30%。

  附:建设银行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建设银行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借款人有多笔房贷的,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5.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三)转换方法

  1.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加点数值的计算

  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约定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

  2.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1.办理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办理渠道

  在当前特殊时期,为确保客户身体健康,从2020年3月1日开始,支持客户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两个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渠道,支持客户到全国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智慧柜员机(STM)、柜台、个贷中心办理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

  3.证件要求

  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网银盾签约客户)办理的,需要完成电子渠道身份认证和验密操作。

  通过智慧柜员机(STM)、营业网点柜台和个贷中心办理的,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到营业网点柜台和个贷中心办理的,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4.原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办理

  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的,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借款合同的多个借款人可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分别办理业务。后续视疫情发展情况,原合同的多个借款人可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分别到全国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智慧柜员机(STM),或一同前往营业网点柜台、个贷中心办理业务。

  (五)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参照上述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则进行转换。

  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一)转换范围

  1.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支农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

  2.借款合同中利率定价方式为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且利率约定为浮动利率的;

  3.2020年3月1日起,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借款人有多笔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的,需要逐笔办理。

  (三)转换方法

  1.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加点数值的计算

  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协议约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2.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1.办理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办理渠道

  在当前特殊时期,为确保客户身体健康,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可通过关注“建行客服”微信公众号回复“LPR”详细了解转换规则、贷款基本信息及办理方式等转换事宜。疫情防控期过后,可到原贷款所在个贷中心办理存量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业务。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当地个贷中心可能无法正常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以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准。

  3.证件要求

  (1)本人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建设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您关注“建行客服”微信公众号回复“LPR”获取详情,或进一步拨打95533客服热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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