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拟新规:旧小区走棚改,配建人才房最低30%~
底线比例30%
棚户区旧改人才住房建设基准
人才住房建筑面积占住宅建筑面积比例的底线比例。
奖励容积人才住房为可售
棚改规划容积
规划容积由基础容积、转移容积、奖励容积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容积指开发建设用地各地块基础容积之和。
(二) 转移容积指因公共利益制约而转移的容积部分。
(三) 奖励容积指奖励的容积,包含五部分:
(1)当基础容积和转移容积中人才住房建设比例未达到项目对应的基准比例要求时,应增加人才住房建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计入奖励容积。
(2)在达到基准比例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人才住房建筑面积。增加部分的人才住房建筑面积计入奖励容积,奖励为可售的人才住房。
(3)按法定规划及《深标》等要求落实的附建式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计入奖励容积。
(4)除回迁商业外,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结合实际需求建设配套商业。回迁商业和配套商业建筑面积计入奖励容积。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情形。
正文摘要:
完整政策条文,
已发“旧改忙人摸政策” 小密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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