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是很多深漂伙伴心中的痛
每月工资到手没多久
又要“尽数”上缴给房东大人
每当这个时候
都在默数着下个月发工资的日子
这时候,你就要了解一下“人才房”了
房租低,每个月都能节省一笔开销
对年轻人来说,真是大大的福利!
没错,又有好消息了!
深圳又有人才住房放出啦!
深圳市人才房4个项目共904套房源
福田区坂田项目和布吉项目522套房源
加起来一共1426套!
这几个区的人才们
还在等啥
快来瞧瞧自己在不在申请范围吧!
深圳市人才房申请指南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享受我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的总部企业(以下简称“总部企业”)。
总部企业名单可咨询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配租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的人才住房房源为电力花园二期、万科深南广场、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招商开元中心等4个项目共904套住房。
其中万科深南广场、招商开元中心两大房源都在罗湖区;
电力花园二期位于南山区后海大道和创业路交汇处东南面;
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临近地铁口南联站。
(一)面向总部企业在职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下称“高级管理人员”)供应房源共61套,其中:
1.电力花园二期
10套。均为三房户型(建筑面积约89㎡)。
2.万科深南广场
13套。均为三房户型(建筑面积约110㎡)。
3.招商开元中心
38套。均为三房户型(建筑面积约128㎡)。
(二)面向总部企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才(不含高级管理人员,下称“其他人才”)供应房源共 843套,其中:
1.电力花园二期
452套。其中一房户型160套(建筑面积约45㎡)、三房户型292套(建筑面积约89㎡)。
2.万科深南广场
27套。均为两房户型(建筑面积约86-94㎡)。
3.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
258套。其中三房户型147套(建筑面积约83-89㎡)、四房户型111套(建筑面积约121-125㎡)。
4.招商开元中心
106套。均为两房户型(建筑面积约83-92㎡)。
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9年8月30日至9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8:00)。
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内,委托住房专员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人才住房用人单位申报系统(下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zjj.sz.gov.cn/rczfdw_sz/)”开通账号。
(二)人才信息填报时间
2019年9月6日至9月26日。
已开通账号的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人才信息填报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填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信息。
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已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在申报系统填报人才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书面材料提交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人才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原件1份);
(二)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单位2018年度在深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原件1份);
(四)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住房专员身份证件(身份证件交复印件,住房专员身份证件须验原件。其他材料原件各1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签约方式及租赁期限
经审核合格并配租住房的,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与申请单位签订人才住房租赁合同。
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租金、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
基准租金
电力花园二期(一房户型)58.31元/月•平方米;
电力花园二期(三房户型)60.15元/月•平方米;
万科深南广场62.09元/月•平方米;
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27.53元/月•平方米;
招商开元中心47.03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费
电力花园二期3.98元/月•平方米;
万科深南广场 6.98元/月•平方米,2022年5月1日前按4.98元/月•平方米计收;
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 3.3元/月•平方米;
招商开元中心7元/月•平方米,2022年1月1日前按4.9元/月•平方米计收。
本体维修基金
电力花园二期、万科深南广场、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招商开元中心的本体维修基金为0.25元/月•平方米。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本体维修基金均由承租单位缴纳。
其他事项
(一)承租单位应按照人才住房的类型,安排相应的人才租住。人才及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2.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未正在领取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或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满1年;
3.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二)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提供给其他人才的两房及以上户型至少应安排两名单身或一户家庭入住。
(三)本批配租的房源有限,若未能满足申请单位的配租需求,敬请谅解。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四)请申请单位密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并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福田人才房申请指南
受理时间
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针对坂田项目和布吉项目人才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开放日常受理申请。受理时间自2019年9月6日开始,直至项目分配完毕结束。
配租对象
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下称“用人单位”)。
申报条件
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注册地(或执业地)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② 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③ 2018年在福田区的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含),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纳税额达25万元以上(含)即可,社会组织不受纳税额限制。
申报类别
用人单位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同时对应相应标准进行申报:
(1)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为绿色产业主管部门;
(2)福田区科技创新局为高新技术产业、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载体、科技人才团队等的产业主管部门;
(3)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总部企业(金融、文化创意、物业建筑、科技创新类行业除外)、先进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专业服务业、供应链产业、现代农业的产业主管部门;
(4)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为建筑业、物业服务行业的产业主管部门;
(5)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文化创意(包含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体育、住宿业、酒店业、旅游企业的产业主管部门;
(6)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及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的产业主管部门;
(7)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为社会组织(经济产业类协会、法律类社会组织以及纳入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配租工作的社会组织除外)的产业主管部门;
(8)福田区教育局为公立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系统的产业主管部门;
(9)福田区司法局为律师事务所、法律类社会组织的产业主管部门;
(10)福田区财政局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产业主管部门;
(11)福田区卫生健康局为社会医疗机构、公立医院、社康中心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产业主管部门;
(12)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经济产业类社会组织的产业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
配租房源
本批次剩余房源522套,分别位于坂田和布吉片区,建筑面积为68至89平方米,户型为三房两厅和四房两厅。
房源地址:
1.坂田项目:龙岗区坂田街道百利路6号
2.布吉项目:龙岗区布吉街道翔鸽路36号
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
1.坂田项目:约39元/月/平方米
2.布吉项目:约39元/月/平方米
上述租赁项目采取年递增方式缴交租金,具体租金价格以租赁合同为准。
物业管理费
1.坂田项目: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2.布吉项目: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项目专项维修基金0.25元/月/平方米。
租赁期限
福田区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单位被取消区人才住房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申报流程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网址:http://www.szft.gov.cn/)进行申报。
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申报表》,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 综合受理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审核流程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再经初审后将用人单位和拟入住人所有信息资料移交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移交至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复审和汇总。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按照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的先后,制定拟配租名录,并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重要提示
(一)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人才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四)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你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
但是还没有申请的
记得提醒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时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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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新闻网等
▌编辑:小飞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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