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警官,今天我就把钱全部还清,可以不拍卖我的房子吗?” 8月9日,被执行人凌乙与妻子带着40万元现金到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执行局,交给申请执行人沈某。
2013年3月20日,债务人凌甲因经营需要向沈某借款30万元,由被告凌乙提供担保,约定使用20天。借款到期后,债务人凌甲仅支付部分利息,沈某多次催要未果,将凌乙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借款及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凌乙并未履行义务,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也未按判决履行。法院依职权对其财产进行调查,发现仅有一处诉讼期间保全的房产可供执行。执行员多次做被执行人凌乙的思想工作,凌乙仍拒不履行义务,遂依法对凌乙采取司法拘留15日。
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员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评估,并在其房屋张贴迁出公告,责令其限期迁出房屋。执行员多次做凌乙思想工作,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对查封房产予以司法拍卖,凌乙还是不以为意。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房屋进行司法拍卖。看到执行干警动真格真要拍卖其房屋,凌乙慌了神,其妻子迫于执行压力,赶紧回娘家借钱。8月9日,凌乙与妻子带着40万元现金到宿城法院执行局,交给沈某。
朱来宽 沈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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