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澎湃新闻网从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获知,前不久,芜湖市公布《有关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信用额度政策的通告》(通称《通知》)。
《通知》提及,为进一步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上住宅要求,对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信用额度政策开展调整。
《通知》表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中申请办理初次住房公积金借款时:1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余元,夫妇彼此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5万余元。
依照以前的政策,1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可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余元;夫妇彼此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余元。
针对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中申请办理二次住房公积金借款时,本次《通知》确立,1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可贷款额度从原先的25万余元调整为35万元,夫妇彼此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可贷款额度从原先的40万余元调整为45万元。
《通知》强调,享有高端人才住房公积金适用政策的ABC类优秀人才住房公积金借款政策暂不做调整,一部分D层级优秀人才可参考此政策实行。
除此之外,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标准、房贷首付比例、贷款计算规范、实际可贷款金额等别的政策暂不做调整。
依照《通知》,最新政策从2022年5月1日起实行,以购房网签报备合同签订时间为判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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