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未来城市停车设施的发展和实施意见给出了指导。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以上,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停车设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指出,要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ETC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在全省主要交通枢纽、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率先安装ETC不停车收费系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李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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