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婚姻关系共有住房转让)

蒲江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07-29 19:21 阅读 300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婚姻关系共有住房转让)

办理地点:工业南路政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下午5:00(含延时服务时间)

收费标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证书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免收费,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资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中心窗口领取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核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1份,收原件);

4.夫妻财产约定书(登记中心窗口领取填写);

5土地、房屋测绘成果各2份(申请人自行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公司取得);

6.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7.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税务部门缴费);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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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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