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只认贷不认房”认定标准

澎湃新闻 2022-05-01 16:44 阅读 793

近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有关确立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一部分制度的通知》(通称《通知》),自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行“只认贷不认房”的确认规范,个人公积金最大贷款信用额度为50万余元。

《通知》表明,为坚持不懈“稳字做头像、稳中有进”的工作中总主旋律规定,依照中间有关“房住不炒”的精准定位,进一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稳定增长的各项政策,经市公积金管理联合会科学研究,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一部分现行政策完成调节。

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行“只认贷不认房”的确认规范层面,《通知》提及,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纪录,又无并未完清的住宅商业服务贷款的,按首套现行政策实行;有一笔已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纪录或有一笔并未完清的住宅商业服务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现行政策实行。贷款纪录以中央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记述为标准。

此外,《通知》强调,《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管理条例》(乐住公委〔2020〕1号)要求贷款信用额度计算方法为:(申请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的缴存账户余额+一同申请者住房公积金正常的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時间指数×倍率。

在其中,“缴存時间指数”为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时,持续正常的缴存時间在12个月及下面的,缴存時间指数为0.7;持续正常的缴存時间在13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指数为1。“倍率”为20倍。

个人公积金最大贷款信用额度层面,未现调节。依照《通知》,申请者及另一半彼此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贷款信用额度为50万余元;申请者单方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大贷款信用额度为40万余元;最后贷款额度以递交的贷款材料审核根据后的数额为标准。

在员工租房子提取规范层面,以家庭生活为企业,单身男女缴存员工可提取规范为10000元/年;已经结婚缴存员工可提取规范为1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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