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去世,房子该怎么卖,纯干货

海哥说房 2019-09-18 13:09 阅读 2000+
产权人去世,房子该怎么卖,纯干货


第一步是明确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房主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房产。

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为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顺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位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步要办理继承公证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原件。房产继承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继承公证,不办理公证集成时间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

第三步是进行产权变更

携带原产权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最快当天可拿到新房产证领取新的房产证后可进行房屋买卖。

产权人去世,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1.所有继承人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由确定的新产权人作为出卖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如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签约时应要求所有的继承人到场以出卖人的身份签署合同,并要求继承人的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出卖人应于何时办理完毕继承手续,将房屋登记在出卖人名下,由其来履行房屋出卖合同;

3.产权人去世后,产权人名下的房屋产权并不是都作为继承财产处理,如果a和b是夫妻,婚后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a名下,现a去世,但该房屋所涉及的继承应当首先将b的一部分份额分割后,剩下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4.继承人不唯一但只过户给一人,需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在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因此,产权人去世后,其房屋必须先继承,然后才能出售,否则是无法进行房屋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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