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内蒙古经济生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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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景苑佳地的郭女士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最近出了一个规定,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交水费的时候,一次最多只能交50元。这样把物业费和水费捆绑在一起,导致他们没隔多久就得去物业交水费。
那么,郭女士说的情况属实吗?该小区的17栋多层和3栋高层楼房,都是这样交费的吗?记者在小区随机采访了一些住户,这些住户和郭女士说的基本一致。那么,物业对此又是怎么说的呢?
一进物业办公室,记者就看到了物业贴在墙上的通知。通知写到,景弘物业有限公司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实施以下水费充值办法:第一次,最多只能充值水费10元,第二次充值5元水费,第三次最多只能充值3元水费。在缴清物业费前,每次只能最多充值3元水费,而且每次充值有时间限制。备注是,所有业主充值水费的最高额度是50元。
说到这样收取水费,物业经理觉得很委屈。据物业经理介绍,小区目前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大概占到20%。而物业公司之所以能收水费,是和供排水公司签订了协议,“就这么收”。那么,物业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呢?记者在咨询律师后得知,这是不合法的。
记者也将景苑佳地物业收取水费的情况,向呼和浩特市城管小区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反映。10月11日,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了小区,并下达了相关处理办法。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物业不得将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分摊费、车辆停放等费用捆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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