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厦火灾事故缘故查清!女嫌疑犯最大可判5年
中央电视台新闻客户端
14日零晨产生的中国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厦火灾事故,导致46人不幸遇难、41人负伤。依据中间电视广播总服务台新闻记者获得的信息,今日上午,46名死难者的真实身份已所有确定。
办案人基本判断火灾事故是因为犯罪嫌疑人黄姓女子在屋子里用火不合理致灾。现阶段黄姓女子已被移交至高雄地检署。根据台湾省现行标准政策法规,黄姓女子因过失致死,最重要可判5年刑期。
据办案人调研,黄姓女子与其说郭姓男朋友13号晚间在城中城一楼一套房内喝酒闲聊,全过程中黄姓女子点檀香木粉防蚊。晚上11点上下,郭姓男人优先离去,14日零晨,黄女将军未彻底灭掉的香料立即倒进垃圾箱后离去,最后造成血案。
高雄地检署负责人检查官 徐弘儒:黄姓被告方明知道引燃沉香木,离开前要留意火花有没有彻底灭掉,竟疏忽留意,至未灭掉的火花点燃物件而引起火灾事故,涉有过失义务。
现阶段办案人依过失致死、失火罪等向高雄司法部门声请关押黄女。郭姓男人则以6万余元台币交保候审。但是,根据台湾省现行法令,失火罪定罪量刑不超过1年,过失致死罪最大可判5年刑期,按“择一从重处罚”标准,黄姓女嫌疑犯最大可判5年。周边隔壁邻居针对黄姓女子的个人行为由衷不满意,觉得应当加剧惩罚。
周边住户:她那类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去,那就是迟早的事,可以死罪,我是想要她死罪,她要为这些枉死的人承担。
中国台湾现行法令针对过失致死罪的定罪量刑比较轻一直备受各界人士抨击,2022年4月,造成49人死亡的太鲁阁号列车出轨伤亡事故后,中国台湾司法机关称已向台“法律”组织明确提出“加剧版议案”,期待加剧有重要剧情的过失致死罪的定罪量刑。但是台立法机关民代表明,都还没接到台政府机构送过来的议案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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