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承租家庭可自愿互换房

搜狐焦点北京站 2022-04-13 16:44 阅读 672

由来:澎湃新闻网

1月13日,福建省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号码发布信息称,本地已搬入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书在期限的承租家庭可自行互换房源。

厦门住房局副局叶德传表明,为达到泉州市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房源互换要求,进一步提高房子应用高效率,推动职住均衡,创建该地保障性租赁房内部结构流动体制,泉州市住宅局制订了《泉州市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工作中技术规范(实施)》,创建泉州市统一房源互换服务平台,互换平台将于2022年1月14日开启。

资料显示,自2006年至今,泉州市已总计分派3.87万件保障性租赁房,现阶段在租总户数约3.2万户。

已搬入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书在期限的承租家庭合乎互换申请条件,就可以在泉州市统一的保障性租赁房互换服务平台将承租的房源与别的承租家庭房源申请办理互换。互换以“统一平台、自行公平、随意匹配、互相不经济补偿金”为标准。

泉州市住宅局称,本地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申请办理,朝向已搬入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下承租限期不少于1年的承租家庭。承租家庭在一个租期内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房源互换。

互换房源可行房型或不一样户型间互换,但互换后的保障性租赁房房型均应合乎家庭人口总数相匹配的配租规范。

实际看来,A承租家庭在互换服务平台上实名认证公布现承租房源现况、意愿房源要求,有合作意向的B承租家庭可自主开展配对。彼此经联络沟通交流后达到互换的共识的,可在互换服务平台上开展互换确定,经审批公示公告情况属实后,房源互换彼此可到保障性住房核心或经营公司对话框签署互换协议书;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有关信息再次在互换服务平台展现,别的承租家庭也可掌握浏览。

但泉州市住宅局表明,存有下面三种情形的家庭申请办理房源互换将受到限制:

1、有违规操作的家庭受到限制。在承租期内存有将保障性租赁房转让、借于、更改房屋用途、未按时全额缴纳房租或物业管理费等违反规定应用个人行为,且没完成整顿的承租家庭不可申请办理房源互换。

2、非刚性需求申请办理家庭受到限制。房源互换的目的是推动职住均衡,故房源互换取得成功的申请办理家庭如在互换通知单署名時间起一年内退房流程的,则自互换通知单署名時间起三年内无法申请办理保障性租赁房。

3、与泉州市办理户籍规定相连接。充分考虑泉州市岛内外房源遍布状况,且厦门房源不会再新增加的情形下,厦门房源互换关键朝向全部家庭组员户口均是厦门户口(思明区湖里区)的承租家庭,岛外户籍(集美区、厦门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申请办理家庭不可以互换至厦门的保障性租赁房。

此外,泉州市住宅局注重,互换申请办理家庭均不能在互换主题活动中谋取权益,不然市保障性住房行政工作单位将取回房子并做为信用不良记录计入申请办理家庭个人信用档案资料,与此同时,互换申请办理家庭在五年内不能再度申请办理保障性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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