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南充市初级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8月28日,中铁八局集团原老总曹某贪污受贿一案在南部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布开庭审理南充市中级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黄海燕出任此案审判长。
公诉案件部门控告
曹某在2005年至2018年期内,利用出任中铁八局党委书记、党委常委、经理、老总等职位之便,在建筑项目承揽、中央空调供应等领域为别人牟取权益,独立或是伙同他人私收RMB总共2900多万元,在其中本人具体所得的2700多万元。
公诉案件部门觉得
被告曹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位上的便捷,为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建筑项目等事宜上给予协助,不法私收他财物总共RMB2900多万元,在其中本人具体所得的2700多万元。其个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之要求,犯罪事实清晰,直接证据的确、充足,理应以贪污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庭审中
审判长坦然掌握庭审节奏感,正确引导控辩彼此重点围绕控告犯罪事实和罪行充足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曹某复庭表明认罪认罚,此案将择日子判决。
本次庭审是贯彻落实院庭长带领审理案件常态的主要反映,充分运用康复庭长在审理案件流程中的带领带头作用,对提高大法官司法部门工作能力,推动审理质效提档升级,进一步标准庭审具有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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