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唐山市互联网技术公司办公室发布信息称,2019年12月3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司办公室就加强都市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园区)商品房营销管理下发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销售商品房个人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组织销售代理商品房个人行为等开展了标准,购房者选购新创建产品住房,自网签备案生效日42个月内不能发售买卖。
对新创建产品住房推行限购
依据通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销售商品房,理应自接到所有购房的钱或首付当天,在房地产业主管机构网络交易平合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并在售楼部明显部位公布全部楼盘交易量状况。购房者选购新创建产品住房,自网签备案生效日42个月内不能发售买卖。
与此同时,唐山将依规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定违规市场销售个人行为、价钱违纪行为和授权委托不满足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组织销售代理商品房个人行为。在其中,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销售未获得预售许可或现售报备的商品房,或以其他方式机构诚意金、扣除认筹金;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协作企业对未获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新项目以房屋出售之名收储蓄;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定占地面积;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过报备价钱市场销售商品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互相勾结,捏造散播价格上涨信息内容,炒高房子价格,严格遵守商品房市场销售实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等要求。
业界:唐山稳房子价格姿势必然加强
北青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唐山楼市新政是2017年4月份唐山执行限购房政策后,第二次比较严格的房地产调控现行政策內容。
2017年4月14日,唐山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确立,从4月14日起,非唐山市户口农村居民在都市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产业经济开发区)已有着1套及以上住房的(买房時间以买卖合同书网签备案時间为标准),暂不可在都市区选购新创建产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组织不能向不满足条件的购房者售卖住房。违规的,住建局单位不予以申请办理网签备案办理手续。
对于此事,易居研究院中国智库核心科学研究主管严妖进觉得,唐山本次颁布的楼市新政与现阶段唐山房子价格过快增涨等原因相关。依据统计局的数据信息,在最新一期发布的全国各地70城cpi指数中,唐山新创建商品房物价指数环比上涨幅度位居全国各地第一,因此稳房子价格姿势必然必须加强。
北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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