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 新闻记者:赵昱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昱)8月18日,阳光城发布消息称,该企业将发行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10亿元)的企业债券,利率并未明确。
阳光城于3月24日得到证监会批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布发行不超过80亿人民币的企业债券。债券将采用分期付款发行的方法,在其中,第二期债券(即当期债券)发行经营规模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10亿元),每份颜值为100元,发行价钱为100元/张。
据公示表明,当期债券的线下申购开始日为8月21日,线下发行截止日期为8月24日,发行結果公告日为8月25日,发行限期为4年,附第2年底发行人调节票上利率决定权和投资人回售决定权。
债券的询价区段为6.00%-7.20%,阳光城和债券主主承销将于8月20日向线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依据利率询价状况明确当期债券的最后票上利率。最后票上利率将于8月21日对外开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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