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隆置业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观点地产网 2021-12-11 16:31 阅读 506

观点地产网讯:12月10日夜间,嘉凯城集团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消息表明,持仓5%以上公司股东广州凯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到证监委浙江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观点地产网互联网媒体阅读文章公示后获知,嘉凯城集团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接到证监委浙江省监管局下达的《有关对广州凯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出示警告函对策的确定》,并指广州凯隆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做为拥有嘉凯城集团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于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内根据集中化竟价、协议转让及股票交易方法减持嘉凯城股份,减持期内存在的问题,于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你公司根据集中竞价交易规则减持1770.96亿港元嘉凯城股份。凯隆置业在减持前未通告嘉凯城事先公布减持方案。

除此之外,于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20日,凯隆置业根据集中化竟价、协议转让及股票交易方法,总计减持1.08每股公积金嘉凯城股份,占股从27.85%降低至21.88%,降低5.97%。凯隆置业在占股降低5%时,未按照规定开展公布并终止售出嘉凯城个股。

另悉,于2021年10月23日,凯隆置业公布简式利益变化报告,汇报以上减持状况。2021年10月26日,凯隆置业根据股票大宗交易方法减持嘉凯城股份600亿港元,占嘉凯城总市值的0.33%,凯隆置业未在公布简式利益变化报告后的3个股票交易时间内终止交易个人行为。

据了解,以上个人行为违背了《上市企业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多个要求》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要求,浙江证监局决策对凯隆置业采用出示警告函的监管对策,并计入证券基金销售市场征信系统。凯隆置业应用心汲取教训,并于接到本认定书生效日10个工作日之内向监管局递交书面形式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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