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2月1日,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消息,公布有关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质押等状况。
据观点地产网互联网媒体掌握,阳光城最近收到企业控股股东福建省阳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东方信隆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康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通告,获知其所拥有的一部分公司股份解押、质押等状况。
实际来讲,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次共消除质押1200亿港元,占阳光城总市值0.289%,解质时间为11月26日,受托人为稠州银行业福州市支行。
接着,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1200亿港元,占阳光城总市值0.289%,质押时间为11月26日,质押限期一年,质押主要用途为运营,受托人为稠州银行业福州市支行。
截止到公告日,控股股东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阳光城股权总计质押5.94每股公积金,占其所持股权占比85.44%,占阳光城总市值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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