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施行 深入推进改造

观点地产网 2021-03-04 16:31 阅读 339

观点地产网讯:3月3日,3月2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此前出台的《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据了解,《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11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7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予以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共7章37条,分为总则、规划管理、用地管理、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总结归纳“三旧”改造试点成果,从立法层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开启我省对存量建设用地专项立法的破冰之旅,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政府规章。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在答记者问中指出,《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建立分层编制、分级审批的规划管理模式;明确“三旧”改造类型以及改造主体、改造方案、用地审批等相关要求;充分保障参与的各方共享改造成果;推动解决“三旧”改造矛盾纠纷。

张英奇表示,我省将以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不断完善“三旧”改造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体系,切实加大对“工业改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参与动力。按照省委、省政府“1+1+9”重点工作部署,我们将把村镇工业集聚区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三旧”改造的重点,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行动。

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试点。总之,要通过推动“三旧”改造,大力破旧立新盘活存量用地,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支撑保障实体经济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国家积累更多的经验,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方吉新表示,原有政策文件中较为成熟的政策举措多数已经纳入《管理办法》,可以继续实施;对于一些实施时间不长、较有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暂不予纳入《管理办法》,但各地可继续执行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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