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拟参与投资国企混改基金 认缴出资金额30亿占比4.24%
12月27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下属子公司海南中万启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协议》,公司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公告指出,国改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07亿元,投资方式为主要通过股权投资和创设、参股子基金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投资活动,投资领域为重点投向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反向混改项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万科下属子公司海南中万启盛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占国改基金的比例为4.24%。本次投资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构成关联交易。
万科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国改基金,是基于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以及管理公司团队拥有的丰富投资经验而做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参与混改,助力业务发展。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中万启盛入股前,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国改基金的份额认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国改基金中任职。
恒大物业稳定价格行动结束 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12月27日,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12月26日结束,联席代表并无于稳定价格期间行使超额配股权,超额配股权已于12月26日失效。
根据公告,稳定价格经办人UBS AG Hong Kong Branch、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243,243,000股股份,相当于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5%(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稳定价格经办人根据借股协议向公司控股股东CEG Holdings (BVI) Limited借入合共243,243,000股股份,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按每股股份介乎7.45港元至8.8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范围先后购买合共243,243,000股股份,以便归还根据借股协议向CEG Holdings (BVI)Limited借入的243,243,000股股份。
稳定价格经办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稳定价格期间於2020年12月18日在市场作出最后一次购买,价格为每股股份8.47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此外,公告披露,公众持股量方面,紧随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后,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数目将继续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少于25%,符合上市规则所列明的最低百分比。
阳光城拟以16.02亿自有资金回购“19 阳城 01”公司债
12月2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投资者需求、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19阳城01”进行购回,债券购回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29日和30日(仅限交易日),债券购回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1月14日。本次公司购回的债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及时注销。
本次债券购回价格为106.80元/张(含息含税),具体定价机制为本期债券净价100.20元/张,与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1月13日(购回资金到账日前一交易日)期间产生的利息6.60元/张之和。
本期债券总张数为1.5万张,若持有人按购回价格106.80元/张(含息含税)全额申报购回,所需资金为16.02亿元,不超过本次拟购回债券资金总额,故不会出现超额中报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阳光城总资产为3562.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9.07亿元,流动资产为3123.39亿元,若购回资金总额人民币16.0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购回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45%,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74%,约占流动资产的0.51%。
*ST银亿就重整投资事项再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12月26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ST银亿管理人于12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管理人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并在12月21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和披露工作。
此前*ST银亿公告表示,公司管理人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关注函》中内容较多、涉及面广、工作量较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后,预计延期至12月25日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截止目前,由于投资人的相关资料仍在准备中,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后,公司管理人预计延期至12月29日对关注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据此前报道,关注函提及,*ST银亿管理人12月15日披露《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自重整计划经宁波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第一期投资款8亿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价款不低于15亿元。梓禾瑾芯成立于2020年8月,目前处于融资阶段,暂未开展具体生产经营业务。12月16日,*ST银亿管理人披露《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为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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