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买卖有这“两大”新规定!2021年起实行,不懂的购房者将损失重大……

多多买房参谋 2020-12-23 16:46 阅读 618

2020年,楼市新政不断,棚改停止,拆迁造富成为过去式,旧改登场,同时住房买卖迎来新规定,20201年起实行,不懂的购房者或将损失重大。这其中包括了购房成本、购房意愿、购房风险等多项因素,今天我们着重进行二大方面的梳理。

一、已被抵押的房产,不用解押可直接办理过户

中国许多百姓买房,都是通过首付、按揭贷款的形式来实现。这种方式也就等同于从银行里借钱买的房子,这中间的“抵押物”就是我们的房产,等我们把欠银行的钱还清了,才可以从银行真正的获取房子,也就是房产证。

举个例子:小赵迫于疫情失业的压力下,不得不放弃还房贷,为了防止断供,他想把房子尽快卖了,于是找来愿意买房的老王,可是老王说:“先把银行的贷款还清了,才能把房子解押出来,这样我们才可以安心交易。”

可是苦于小李没有足够的资金还清贷款,只能找上第三方,也就是做“赎楼”业务的公司,但是这中间又需要支付贷款余额的1.2%和响应的利息,如果还欠银行100万,大概需要支付2万元左右的手续费。

为什么买卖房产会进入如此尴尬境地?原因就在于目前属于抵押状态的房产买卖需要先公证,在第三方资金存管账户等方式才能完成房产解押和过户,但这样一番操作需要多花一笔钱,这个钱谁都不愿意掏。

按照现行的《物权法》规定,没有办法规避这个尴尬局面,但是到2021年开始,这个问题就不再是难题。

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房产所有人出售被抵押房产,只需要告诉银行就行,不用经过银行同意。这也意味着住房买卖流程会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同时还很安全。

二、买房前要查清楚房子是否设有居住权,否则吃大亏

很多人不明白,什么是居住权,设置居住权是指房产所有人可以去不动产管理部门,在自己的房子上为亲人、朋友设置居住权,而这项权属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

设有居住权的房产,如果权益没有消除,可能买了也住不了,还不能出租。

举个例子:有一套房子市值200万元,小张只花了170万元就买到手了,心中暗喜。

朋友问他,为何原业主会这么便宜卖给你,小张说:原业主给他父亲设置了居住权,但是问题不大,他老父亲年岁已高,过不了两年就不在了,到时候居住权不就作废了,这不就白捡30万元。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房主的老父亲身体倍儿棒,一口气能爬五楼,距离买房过去7、8年了身体还很硬朗,眼看着买的房住不了,小张是内心干着急,可是无处说理呀,谁让你当初贪便宜买了设有居住权的房子呢。

2020年只剩最后几天,2021年1月1日这些新规定都将实行,还没有买房的人群,还不懂新规的购房者,请务必留意,最好能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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