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0月23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融资协议,浙江广厦全资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9900万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融资的债权人为恒丰银行,债务期限为其中1000万元将于2021年4月23日到期,8900万元将于2021年10月23日到期。
此次被担保人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注册资本15亿,成立时间为2002年02月05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营业收入99.73亿,净利润886.07万元,总资产458.65亿元,总负债308.38亿。
此外,广厦控股舟山分公司持有浙江广厦股份32,6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5%,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后,浙江广厦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广厦控股担保总额为22.95亿元。
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浙江广厦及其控股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应的融资总余额为35.33亿元,其中存单质押担保20.5亿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998%,累计逾期担保金额3.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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