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8月17日,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中海宏洋及其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合约销售额达人民币278.68亿元,合约面积合共242.07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比较,分别上升14.5%及2.0%。
中海宏洋表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集团营业额达人民币161.093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5.7%。经营溢利为人民币44.013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2.8%。公司拥有人应占的溢利为人民币20.34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8.5%。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59.4仙(2019年同期:每股人民币46.2仙)。
上半年,集团扩展业务至六个新城市,包括江苏省泰州市和镇江市、河北省廊坊市和唐山市、浙江省金华市及贵州省之遵义市。集团合共吸纳十八幅土地,楼面面积合共约413.24万平方米(集团应占面积:3,475,300平方米),代价合共约人民币185.948亿元。
于2020年6月30日,集团及集团的一间联营公司于内地拥有土地储备的楼面面积共达2633.54万平方米,其中12.54万平方米由一间联营公司持有。而集团包括于联营公司的应占土地储备的楼面面积为2365.96万平方米。
此外,现金及银行结余与受限制的现金及存款合共为人民币263.365亿元。于2020年6月30日,根据净债项与可分配予公司拥有人的权益所计算的净负债比率为48.7%。
派息方面,中海宏洋董事局宣布就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派发中期股息每股港币7仙(2019年同期:每股港币6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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