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参与认购16.81亿元基金 项下财产将投深圳项目

观点地产网 2020-08-12 17:03 阅读 443

观点地产网讯:8月12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信达地产全资子公司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具体而言,基金总认缴规模约为人民币16.81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信达资本认缴出资100万元,合计占基金规模的0.06%;中国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6.77亿元,占基金规模的40.27%;长淮信达地产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10.03亿元,占基金规模的59.67%。

据了解,中国信达为信达地产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达投资”)的控股股东,信达资本为中国信达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信达、信达资本均为信达地产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达地产表示,为进一步增强盈利水平,其借助中国信达及相关关联方在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出资参与基金,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公告显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存续期”)(存续期延长的,以延长后期限为准)。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期限可延长1年。此后,如果进一步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另行召开合伙人会议表决决定。

信达资本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日常事务管理。

公告指出,基金收益分债权投资收益及股权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收益为基金对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产生的借款利息收入,借款利率10%/年。股权投资收益为基金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到期时转让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基金在收到投资收益后扣除基金应缴纳税费、应支付管理费、应付股权部分固定收益后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信达地产表示,合伙企业项下的财产将用于投资深圳区域某项目,投资方式为收购项目公司部分股权,并提供股东借款。合伙企业委托长淮信达地产对项目执行全封闭监管机制,项目公司向长淮信达地产支付监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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