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4月24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董事会议决就股份激励计划建议在市场上购买公司普通股股份。
绿城中国表示,任何将购买的股份将根据该计划分配予经选定员工,惟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厘定有关归属条款及其他条件,旨在表彰彼等的贡献,并对其加以激励,以留聘彼等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及发展效力。
同时公告显示,任何有关建议购买事项将受计划规则及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市场及其他条件及因素所规限,亦未必会如预期进行或根本不会进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3月21日,绿城中国公告称,议决采纳股份激励计划,将予激励的股份将由受托人以绿城中国出资的现金于公开市场购买,并为经选定员工以信托形式持有,直至有关股份根据该计划条文归属于相关经选定员工为止。
据了解,该公司董事会可不时全权酌情选定任何员工(不包括除外员工)作为经选定员工参与该计划。然而,按此方式获选前,员工一概无权参与该计划。
绿城中国公告中称,除非受托人及公司董事会另行书面同意并在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受托人根据信托所持有的股份总数(包括仍未归属的激励股份)不得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与此同时,该计划自采纳日期起有效期为10年,惟可经董事会厘定提早终止。
公告显示,计划须受该公司董事会及受托人根据计划规则及信托契约管理。该公司董事会可透过有关委员会或有关子委员会或以董事会权力及授权指派的人士行事,以管理该计划或任何与之相关事宜。受托人须根据计划规则及信托契约的条款持有股份及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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