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4月24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为支持大名城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大名城作为资金借入方,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人等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签署《财务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各资金借出方拟以持有的资金向公司提供年度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其次,大名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决定并购买由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累计购买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不受限。
融资方面,大名城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或全资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的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用于各级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大名城根据名城金控集团2020年度各业务板块投资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名城金控集团2020年度证券投资额度,具体如下:证券投资业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该规模指年度新增存量),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等。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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