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个大事,结婚买房子更是一个大事。
有些人老是纠结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问题?这实际上是对于婚姻不自信的表现。只要两个人结婚后能够安心过日子,同甘共苦、白头偕老,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不写谁的名字又有什么意义?
换句话说,在结婚之前就老是考虑着以后财产问题,那么是不是在结婚时就打算有要离婚的准备?
实际上对于这个事情,豁达一些、大度一些,就非常容易解决了。两个人结婚了,就应当好好地过日子。即使过不下去了,也应当本着良心分割财产,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结婚的时候互谅互让一些,离婚的时候也互谅互让一些,什么事情不就好办了吗?
如果老是纠结房子写谁的名字问题?那不如两个人在买房子的时候,或者是在结婚之前就定了一个书面协议。写明房子是谁出的钱?出资多少?后面如何分割?
如果碍于情面不写书面协议,那么,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旦对房子产生纠纷,就得按法律规定的判处了:
第一,婚前付了全款买的房子,谁付的钱?房子就是谁的。两个人都付钱了,按照付钱的比例分割。
第二,婚前一方付了首付,或者一方的父母付了首付,婚后的房贷部分由夫妻两个共同偿还。
那么分割的时候首付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房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第三,买房完全是一方出资,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这视为是对对方的赠予,对方有权利分得一半的房产。
实际情况可能还要复杂,具体案件还需具体分析。有什么疑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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