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钱阿姨把自己的房子拿去做抵押借款,然后在某平台投资了一个“以房养老”项目。现在,该平台出事了,钱阿姨还在担心自己该怎么养老时,却收到了浙江东阳法院的传票,她成了被告。这是怎么一回事?
钱阿姨因担心自身养老问题,早早就开始关注各类养老投资项目信息。今年1月,在经过一番了解以及销售人员的介绍后,钱阿姨满心欢喜地与北京某平台签订了“以房养老”协议。即由平台将钱阿姨70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给郑某,郑某通过个人账户将抵押借款110万元汇给钱阿姨。钱阿姨再作为投资人,将借款用于该平台的“以房养老”项目。
然而,钱阿姨只安心享受了一段时间的平台服务,就再也没有收到过平台的付款。钱阿姨在等待多天后,见平台一直没有回应,便前往平台所在的大楼查看。她却发现,还有不少和她情况相同的老人,都聚集在大楼下面询问,但平台都未能给出处理方案。
不久,北京公安介入调查,发现该平台涉嫌以高息为诱饵,吸收投资人存款,后立案侦查。但钱阿姨没想到的是,自己还在后悔轻信了平台,担心这下可能会无房养老时,她还收到来东阳自法院的通知,说她因为欠钱不还,被人起诉了。
原来,在平台作为中介操作的过程中,郑某与钱阿姨曾就借款出具过借条。借条中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利息为月利率2.5%。现在借款到期,出借款项的郑某将该债权转让给东阳市市民鲁某,鲁某在未收到钱某支付的利息后,就对钱阿姨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借款本息,并且要求对钱阿姨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钱阿姨在收到法院通知后,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通过长达一个小时的通话,钱阿姨将事件的来龙去脉一一说给法官听。
随后,北京公安部门也向法院出具了情况说明,承办法官又进一步和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核实,确认了涉案平台的现状和钱阿姨的实际情况。同时,法官将上述情况告知了鲁某,但鲁某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也不清楚平台的具体情况。
为了综合考虑双方利益,且该案涉及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涉嫌犯罪,法院暂时依法驳回了鲁某的起诉。鲁某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维持驳回起诉的裁定。
法官指出,对于老人来说,如何养老是一个必将面对的现实问题,而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把“养老”作为幌子,通过各种方式欺骗老年人,像钱阿姨这样希望通过以房养老的老人并不在少数。
法官提醒,在签订相关协议时,一定要认真鉴别,并征询子女的意见,切莫轻信宣传,进了他人的陷阱。对于鲁某这样的债权受让人,通过购买债权获取利益,本身就是一种投资,投资又与风险并存,切莫以信任和承诺来评估风险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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