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所名校里做博士后研究,并不耽误她欠债不还。欠下400万元卖房款,直到名下唯一一套北京的房产即将被法院拍卖的时候,博士后王某才急着凑够了钱,还上了债。
通州法院今天(8月29日)上午通报说,这起案子是由王某在2017 年的一次借款引发的。她向李女士借款400万元,说是在落户北京的时候买一套房子。借款时,她把位于通州区的房产抵押给了李女士。但是借款期满,经过多次催要,钱却不还。
李女士无奈下将王某起诉到法院,但是出于某种信任,李女士并未申请法院保全王某名下的房屋。经法院依法传唤,王某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就是不到庭参加诉讼,电话中,王某多次声称要“提交新证据”,可法院却始终没见到。通州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偿还李女士借款本金400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之后,承办法官依法传唤王某到庭,王某说,她是北京某大学的博士,即将面临找工作的事儿,如果将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未来影响很大,希望法院宽限一段时间,她准备将名下房屋拍卖,尽快履行。
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同时考虑到王某身为高级知识分子,应该能充分意识到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所以法院给予王某充分的时间,想办法主动履行。没想到,在此期间,王某频频打出“同情牌”、“无知牌”,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当承办法官到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查王某名下房屋的详细信息时,惊讶地发现这套房屋已被别家法院查封了!王某总共欠下的债务本金高达800万元!已远远超出她名下房屋的价值。此时李女士和法官发现,王某根本无法通过自行出售房屋的方式偿还债务,之前的说辞完全是在拖延执行!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学校,查明王某的学籍信息,并将案件执行情况通报了学校,并依法对她采取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
考虑到执行案件的现状,鉴于该套房屋抵押给李女士,通州法院与查封房屋的法院经过协商,将房屋处置权移送通州法院,承办人随即决定启动对这套房屋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并通过双方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了拍卖的参考价值,将房屋正式“挂”在了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的界面上,直到此时,王某才意识到,拖延和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考虑到北京购房政策日渐收紧的现实,如果失去了名下这一套房屋,可能以后也没有能力再在北京买房!她这才着了急,在房屋正式开拍的前三天筹集到全部案款,申请法院撤回房屋司法拍卖。案件至此才得以顺利解决。
执行法官表示,在很多执行案件中,法官都希望能给予被执行人自救的机会,敦促被执行人及时、自动履行,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故意拖延、耍小聪明,等待她的绝不是案子不了了之,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甚至可能遭遇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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