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拆迁评估?房屋拆迁时是要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的,而具体补偿金额除了要按照补偿标准进行参照计算外,计算标准就要按照评估公司评估后的结果进行计算,所以说拆迁评估是直接影响补偿金额的,尤其是不合理的评估会被补偿金额产生较大差异,那么,当对拆迁评估产生异议时,除了按照申请复核和鉴定外,还有哪些维权方式?中师拆迁律师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评估办法有哪些?
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主要根据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参照标准,并根据拆迁房屋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下对房屋进行最终评估,也是大多数评估;
2、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主要根据当地市场商品房交易评估价格,并由相关部门每季度顶起汇总公布,此方法由于价格波动较大,适用范围不多;
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产生异议怎么办?
初次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对评估报告产生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还对复核结果再次产生异议的,直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终维权:最终维权被拆迁人呢可以通过专业的拆迁律师处理此纠纷,如果可以协商,拆迁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帮助被拆迁人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最终达到被拆迁人权益最大化,合理合法的解决问题。北京中师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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